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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鲁古省一名15岁少女在父母离婚后和妹妹跟随46岁母亲与其34岁男友一起居住,今年5月起,少女出现进食困难、经常呕吐、月经不调等不适症状,母亲以为女儿怀孕,带她去乡村助产士处检查,结果显示未怀孕只是生病。
但该名母亲并不相信,她坚持认为女儿怀孕,为避免所谓“未婚先孕的羞辱”,想通过比如按摩孩子的肚子、制作药水等方式让女儿流产。在看到孩子还有“怀孕”的迹象后,她竟让男友与女儿发生关系来致其流产。
女儿对此断然拒绝,但随后某日21时许,这名母亲竟按住女儿双手并压在她身上,以便自己男友可以轻易地脱掉受害人的衣服并与她发生关系。受害人之后将此事告知自己父亲,父亲报案后警方介入调查,经检查鉴定后将两名嫌疑人逮捕羁押。
警方依据相关加重条款指控两人,原本最高可判15年监禁及50亿盾罚款,因加重情节,刑期或增至20年。警方强调性侵儿童是“极端犯罪”,将严惩不贷。当地警局局长表示痛心,将加强普法宣传,呼吁家庭给予孩子关爱与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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